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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投须知

 

 

一、竞买人资格

(一)竞买人须是合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参加竞买必须年满18周岁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法律、行政法规对拍卖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三)参加竞买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自然人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2、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和复印件。其他组织参加竞买应提供其合法的身份证明资料。

3、委托代理竞买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4、欲参加竞拍标的保证金缴款单原件(备查)和复印件。

5、为确保竞买人成功竞得标的物后的买受款支付,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临时设立其他风险控制方式。例如:要求竞买人提供资金证明;银行承兑支票等等。如竞买人不能满足这些条件,将会被取消竞买人资格,其已缴付的竞买保证金将如数退回,不计资金利息。

二、竞买人报名手续

有意参加竞买的法人、自然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时间内持上述资格文件到咨询、报名处提出报名申请,填写《竞买人报名表》,并足额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

经拍卖人审核符合竞买条件的,与拍卖人签订《竞买合同》并领取竞买号牌后成为正式竞买人。

三、竞买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

1、有意参加竞买的法人、自然人需按照拍卖人的要求,按参加竞拍的标的物缴付相应足额的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获得竞买人资格。

2、保证金付款人姓名应与竞买人姓名一致。    

3、有意参加多个标的物竞拍的竞买人在缴纳相应保证金后既可参加多个标的物的竞买。

4、竞买保证金须按时缴付到本公司指定账户。

(二)保证金的退付

1、未竞得标的物的竞买人,拍卖人应在拍卖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全额退付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

2、保证金的退付均不计利息。

3、成功竞得标的物的买受人,所缴竞买保证金自动转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三)保证金退付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在本次拍卖会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竞买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保证金缴款单原件到报名处办理《退款通知书》后到本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竞买保证金退款事宜。

四、会场纪律

(一)竞买人须持《竞买合同》和竞买号牌于拍卖会举行前半小时进入会场。每位竞买人最多只能携一位助理进入会场。

(二)竞买人须遵守拍卖会的注意事项及会场纪律,竞买人应配合现场安全检查。竞买时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出价竞买,更不能有人为的操纵、垄断等违反三公原则的行为。

(三)竞买人须冷静应价,任何疑问和标的物瑕疵可在拍卖会开始之前澄清,如未能澄清,需谨慎应价。拍卖会现场,除应价外,不得向现场工作人员和拍卖师提出其他问题,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否则将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竞买人并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在本公司的拍卖会上,竞买人须持本公司发放的号码牌应价或竞价,凡举牌应价或竞价者均被视为竞买人本人,由此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由竞买人承担。

五、价款结算与标的物交付

成交价款的结算与标的物的交付参见本公司《拍卖规则》第九、十、十一条之规定。